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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

2017-05-25 18:12

  所需材料:

  一、必须材料

  1、借款人、配偶、担保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借款人***首页原件及复印件(即全户人基本情况页面);

  3、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、法院判决书、民政局出具的单身未婚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;

  4、借款人、配偶、担保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;

  5、借款人的工资册(卡);

  6、逾期扣划工资还款**书;

  二、选择材料

  1、**新建住房:开发单位提供开发项目的备案资料,报中心审批。

  (1)职工个人提供合法,有效的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及首付不低于购房款30%的**凭证;

  (2)《鄂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,一式两份)。

  2、**二手房:

  (1)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;

  (2)国有土地使用权证;

  (3)转移过户审批表;

  (4)契税**;

  (5)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;

  (6)经中心审核后,需要评估的,还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;

  3、**拍卖的住房:

  (1)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;

  (2)全额**收据;

  (3)拆迁安置住房超面积补偿的,须提供拆迁安置许可证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;

  4、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住房贷款:

  (1)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;

  (2)银行借款合同;

  (3)销售不动产**及银行出具的还贷情况证明(贷款余额、无逾期记录或近三个月的还款流水);

  注意事项:提交《申请表》等资料的同时,还须面签还款《**书》。